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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白癜风病治疗医院:三大原则
发布时间:2018-11-23 来源: 北京国丹白癜风医院 作者:北京国丹白癜风医院


白癜风病的致病因素有很多,由于不同的发病原因对应的治疗方法也有诸多不同。另外,白癜风病的类型也很多,根据不同的类型、不同的致病因素、不同的性质应当使用不同的治疗方法。首先要先确诊,再制定治疗方案,然后再进行治疗。不同的病情,治疗方式也是不一样的。郑重建议患者不要盲目的治疗,以免加重病情。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治疗方法,白癜风患者一定要注意以下三大治疗原则。

第一:治疗的原则:

大量的实践证明,在白癜风的初发期,治疗是比较容易的。初发1~2个月的白斑,往往在治疗半个月至两个月内,可以完全消失。这是因为初发的白斑,皮损内尚存有未完全破坏的黑素细胞,我们称之为“不完全性白斑”,此时及早治疗,可望于白斑皮肤基底层的黑素细胞修复、分裂增殖,分泌黑素、并经树枝状突起输送到表皮各层,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。同时,初发白斑,面积较小,周围正常皮肤的黑素细胞可向白斑区移行,亦有助于白斑迅速消失,缩短疗程。

第二:白癜风分期治疗的原则:

白癜风在病程上可分为静止期和进行期。治疗中,切不可不辨病期,乱涂外用。白癜风的进行期,应以内治为主,调整机体的免疫功能、神经内分泌功能,有其它系统疾病者,如甲状腺病、糖尿病、肝病等,应同时予以治疗。进行期,切不可接受强烈的日光照射,以免加重黑素细胞的负荷,增加黑素代谢的毒性产物,加剧黑素细胞的自身破坏。

第三:白癜风综合治疗的原则:

由于白癜风的发病因素是复杂的、多方面的,各种因素又相互影响,互为因果,其具体机制又尚未完全明了。因此,任何单一的治疗方法或单种药物的作用,往往是有限的,且疗程较长,痊愈率很低。因此,至少在现阶段,治疗白癜风应坚持综合治疗。

阶段型白癜风,既要考虑神经化学因素,又要考虑其可能引发免疫紊乱的因素,制定系统的、综合的治疗方案,对于提高疗效,提高痊愈率是很有必要的。在我国,几千年来的中医药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治疗白癜风的经验和方药,如能中西医结合,毫无疑问,要比单纯用西药效果更好。因此,我们强调坚持综合治疗,即内服、外用相结合,中西医相结合、药物和理疗或其它疗法相结合。

在对白癜风患者治疗过程中,具体病情具体对待,临床有大量的康复病例可以验证我院的治疗效果,临床效果验证石家庄白癜风医院是白癜风患们可以放心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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